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第475号建议的答复


分类:

建议提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11

尊敬的樊晓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大连市科技馆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概述

(一)项目决策

2023年5月13日,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在东港商务区东北部规划建设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包含科技馆、天文馆、美术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列为市政府投资项目;确定我集团下属单位土地发展集团作为该项目建设单位,待项目建成后,产权由土地发展集团无偿划转至市文旅集团。

(二)项目实施

我集团作为该项目建设单位以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2023年8月28日,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23年10月31日,通过初步设计及概算专家评审会;2023年12月7日,完成EPC总承包单位招标工作,即将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三)项目暂停

2023年底,我集团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政策,对于科技馆、文化馆等被列为楼堂馆所类,原则上不得新建政府投资项目。针对此情况,我集团向市政府上报《关于暂缓建设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的请示》,市政府批示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暂缓建设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的请示〉有关意见的报告》,此类项目不得新建,建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推进已完成前期工作费用进行决算。

我集团收到该批示后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暂缓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批示落实相关政策后再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对相关政策研究,文化馆属于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提到的建设项目,可通过支持保障项目继续建设,但科技馆和美术馆不在审计报告中,按照国家关于分类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要求不得新建;市政府批示依规办理。

二、对新建大连市科技馆建议的答复

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政策及市政府的相关批示,科技馆项目暂无法继续建设,后续我集团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依据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研究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必赢242net官网

2025年6月16日